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文件
甘职改办函〔2012〕9号
关于确定2012年度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
经省卫生厅与省职称管理办公室研究,2012年度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标准和使用办法如下:
一、成绩合格标准:
(一)晋升正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50分;
(二)晋升副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50分;
(三)晋升乡镇卫生院范围有效副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45分。
二、合格人员成绩有效期为2012、2013两个年度。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