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卫生专业副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川人考函〔2014〕95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四川省2014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6分。
基层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3分。
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4分。
基层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1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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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