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甘卫职改函〔2015〕13号
关于公布和确定2015年度卫生计生专业高级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经与省职改办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度卫生计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详见附件)、合格标准和使用办法予以公布:
一、成绩合格标准:
(一)晋升卫生专业正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55分;晋升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55分。乡镇以下人员晋升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50分。
(二)晋升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50分;
(三)晋升卫生专业全科医学类别(含中医类)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为50分。
二、合格人员成绩有效期为2015、2016两个年度。
请各市州、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向有关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通知传达。
附件: 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一览表(副高、正高)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