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201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人秘〔2015〕466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5分,农村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0分,低于60分通过人员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各市、省直各单位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ahwjw.gov.cn/)查询,考生个人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查询成绩。
三、请各市、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方式,并组织申报人员于9月20日-10月10日期间登陆我委网站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以个人申报形式认真输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录入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四、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单位于10月12-16日前报送委托评审函,并附《2015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交到我委职称工作办公室(芜湖路377号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北五楼507室)。
各市卫生计生委于10月16日前完成“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中考点审核工作,并上报委托评审函扫描件,附《2015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一并发到2601949@163.com。
五、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的病案号及论文、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将于10月26日在我委网站公布,申报人员必须按公布内容提交材料参与评审,不得更换。请各市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11月13日报送我委职称工作办公室,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各单位集中报送材料时间为11月16-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