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11年护士注册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4、执业机构聘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7、体检表(近六个月内的体检表,非二级医院人员指定在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门诊部体检);
8、正面免冠白底1寸同底彩色相片3张。
注: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体检表到海口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或到市政务中心卫生局服务窗口领取;
2、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二、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护士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执业机构聘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5、《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6、1寸彩色相1张。
注: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到海口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或到市政务中心卫生局服务窗口领取;
2、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三、护士延续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护士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4、体检表(近六个月内的体检表,非二级医院人员指定在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门诊部体检);
5、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正面免冠白底1寸彩色相片3张。
注:1、《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体检表到海口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或到市政务中心卫生局服务窗口领取,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
2、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附:1、注销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注销其执业注册: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重新注册:被注销注册的;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按照延续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各市县卫生局指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护士注册免费,统一在海口市政务中心五楼(滨海大道人大会堂)卫生局www.med126.com窗口办理。
电话:0898-68522052
68522097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