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护士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应申请延续注册,经审核合格准予延续注册的,方可继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请各单位通知具有护理执业资格、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5年(2008年起)的人员,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执业地点所属的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延续注册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延续注册。
附件: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在海口市卫生局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二甲医疗机构(含二甲)以上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执业机构聘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1寸彩色相片1张
7、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联系电话如下:
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68522052、68522097
秀英区卫生局:68651865
龙华区卫生局:66567732
琼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65813500
美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65236218
海口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