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过期妊娠病人的护理
凡平时月经周期规律,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分娩者称过期妊娠。
一、病因
1.雌、孕激素比例失调
2.头盆不称
3.胎儿畸形
4.遗传因素
二、辅助检查
1.核实孕周
2.超声检查
3.胎盘功能检查
4.胎儿监护仪检测
三、治疗原则
应根据胎盘功能、胎儿大小、宫颈成熟度等综合分析,选择恰当的分娩方式。以下情况发生时应立即终止妊娠:
☆宫颈条件成熟;
☆胎儿体重≥
☆12小时内胎动<10次或胎心监护异常;
☆尿E/C比值持续低值;
☆羊水过少和(或)羊水粪染;
☆并发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
四、护理问题
1.知识缺乏:缺乏对过期妊娠危害的知识
2.潜在并发症:胎儿窘迫、难产
五、护理措施
1.一般护理:指导孕妇积极休息,鼓励营养摄入。同时核实预产期,并积极配合判断胎盘功能的检查和操作。
2.病情监测:进入产程后,鼓励产妇侧卧位,勤听胎心,密切监护胎心变化,注意破膜时间和羊水的性状。
3.配合治疗:对于宫颈条件成熟引产者,可在人工破膜后羊水清亮时,采取密切监护下经阴道分娩;若宫颈条件不成熟则促使宫颈成熟,若出现了胎盘功能减退征象或胎儿窘迫现象,应立即剖宫产结束分娩。
4.心理支持
六、健康教育
1.督促孕妇要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2.嘱咐孕妇超过预产期1周未临产者,必须到医院检查。
3.嘱孕妇每日胎动计数,作胎心监护每3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