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经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研究决定,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2011年度上海市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资格证书、201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证书领取工作将于2012年2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考试合格人员提前准备好领证凭据,领证凭据可在上海卫生人才网上《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资格证书发证编号查询系统》、《2011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资格证书发证编号查询系统》或《201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资格证书发证编号查询系统》中查询下载。
一.领取方法
(一)本次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以领证代码(注:领证凭据单上的发证编号中含有领证代码,如2011-101-0468-00021,其中第三部分即为领证代码,详见附件《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单位领证代码表》)划分,采取单位领证和个人领证相结合方式:领证代码为1535到1729的考生为单位领证;领证代码为0001到1534以及发证编号以“市”开头的合格人员的考生为个人领证,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仔细阅读以下领证具体安排及附件《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单位代码表》。
(二)本次201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采取个人领证方式。
二.领证具体安排
(一)单位领证(领证代码为1535到1729的合格人员)
1.单位领证所需材料
请单位人事干部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右上角注明领证代码,背面写好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前往指定地点领证(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考生之后可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证书。
2.单位领证地点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405室, 近斜土路,领证点无泊车条件) 交通:轨道交通4号线(鲁班路站)、轨道交通9号线(打浦桥站)、104、205、41、43、45、72、89、17、572、733路等公交车可达。
3.单位领证时间
2012年2月20日至2月23日(上午9:00-11:00, 下午 1:30-4:30)具体安排如下表:
领证代码 领证时间
1535到1600 2012年2月20日(周一)
1601到1650 2012年2月21日(周二)
1651到1700 2012年2月22日(周三)
1701到1729 2012年2月23日(周四)
代码见《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单位代码表》。
(二)个人领证(领证代码为0001到1534、发证编号以“市”开头及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
领证代码(即为领证凭据中“发证编号”第三部分如:2011-101-0468-00021)
1.个人领证所需材料
须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由本人签名的领证凭据,到指定地点领证。(如需代领则须带好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由代领人签名并注上身份证号的领证凭据)
2.个人领证地点
领证地点:上海市卢湾中学(斜土路855号,近打浦路)交通:轨道4号线、9号线、公交:205、41、43、89、17、146、806路等公交车可达。(领证点无泊车条件)
3.个人领证时间
(1)初级(士)、初级(师)、中级、市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间为:2012年2月25日周六上午9:00-12:00
(2)201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间为:
2012年2月25日周六下午12:30-15:30
三.逾期领证
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书,均视为逾期领证。逾期领证者须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及由本人签名的领证凭据,于每个月第一个星期四(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 近斜土路)办理。
附件1: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证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