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晋卫办医政〔2012〕62号)文件要求,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项目必须填全);
(二)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 专业学习中满8个月的临床实习证明及复印件1份;
(五) 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复印件1份;
(六) 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七) 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红底照片1张(制证照片需与资格证、成绩单照片一致)。
(八) 《山西省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见附件1)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市管医疗机构要对照
本单位信息系统和实际在岗护士数,将有《护士条例》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人员(①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②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③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及时予以注销注册。
四、市直市管医疗机构、各县(市、区)卫生局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山西省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和《山西省2012年护士注销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一式3份)同时附电子版于2012年11月12日前报送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曹 婧
电 话:0351-3587014
附件:1.山西省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