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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线合格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2-02-11 10:57来源:铜川市卫生局 作者:lengke 点击:
  

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线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外,凡2011年度5月22日前年满35周岁,参加考试的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含市辖区内所有单位)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 54 分以上且总分达到 240 分。
2 、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外,凡2011年度5月22日前年满 35 周岁参加考试的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我市范围内特指宜君县)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5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 220 分。
3、省线只用于 2011年度,不予滚动至 2012年。

铜川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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