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安人职字〔2015〕6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8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资料收集和汇总上报工作,务必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资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安康市资格证书办理申报表》1份、准考证同一底版二寸照片3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线合格人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报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在市人社局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