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线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现将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线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4月10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及咸阳市卫生局人事科反映。
联系电话: 33210252 33550817
省线合格标准:
1、护理学专业初级士资格(专业代码003)与全国护士执业准入资格并轨,不划定省级合格标准。
2、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专业代码003)外,凡2013年5月26日前年满35周岁参加考试的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含市辖区内所有单位)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55分以上且总分达到240分。
3、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专业代码003)外,凡2013年5月26日前年满35周岁参加考试的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55分以上且总分达到230分。
4、省线只用于2013年度,不予滚动至2014年。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