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办事指南
受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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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办理通过考试合格的护士执业首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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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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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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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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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郝小易 联系电话:0991-783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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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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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徐铭悦 联系电话:0991-783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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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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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条例》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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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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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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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相关文书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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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www.wszg8.com(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八个月“临床实习鉴定”(核原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5、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见附件2) 。
6、拟执业机构的聘用相关证明(见附件3)。
7、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版)。
9、医疗机构集体办理时需提交从《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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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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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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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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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可登录新疆卫生监督网点击办事指南到申报指南,下载护士首次执业注册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网址:http://www.xjwsjd.gov.cn);
2、向所执业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护士首次注册手续。
3、由各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汇总辖区内办理护士执业首次注册材料,初审、录入系统、制证后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复审,合格后发证。
4、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自治区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汇总本医院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后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进行审核,制发证。
5、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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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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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自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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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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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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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到其他机关办理相关许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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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 相关机关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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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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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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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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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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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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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科室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医疗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2、严格按政策把关,热情接待管理相对人,耐心细致解释有关的问题,积极为管理相对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3、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执法责任制。
4、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首问负责制。
5、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时限规定。
6、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办理程序。
7、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8、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依法行政九项要求。
9、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廉洁自律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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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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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1、承办科室领导监督;2、领导监督;3、自治区卫生厅法制监督处监督。
外部监督:1、自治区人民政府监督;2、人民法院监督: 3、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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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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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卫生部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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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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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厅法制监督处:0991-8561835
卫生厅纪检监察室:0991-856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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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审核表(需填写此表一式两份,须按文本说明要求填写)
3、护士聘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