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石职改办字〔2014〕1号
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和办理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兵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办理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专业实务76分,实践能力78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情况及合格人员名单
第八师石河子市参加2013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1119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109人,其中初级合格46人,中级合格63人(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证书办理
(一)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14年4月14日至4月25日受理相关办证资料,并对合格人员进行登记。
办理地点: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12楼师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办理方式
1、资格证书均由各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办理;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师市人才流动中心统一办理;无主管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因故不能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2、办理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由兵团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可在石河子绿洲网下载中心下载http://shz.xjkunlun.cn/,也可到师市人才流动中心领取;
(2)二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3)身份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双面复印)。单位统一办理的,审核人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同”;个人办理的除提供身份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外,还需携带原件以便审核。
(三)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与证书同时发放,领取后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师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张岚
联系电话:0993-2069512
师市人才流动中心联系人:史小龙
联系电话:0993-2092017
附件:
1、第八师石河子市201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第八师石河子市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