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一)处方药品的正名与应付
(1)直接写药物的正名或炒制时,即付清炒或炒的品种
牵牛子、苏子、王不留行、槐花、苍耳子、牛蒡子、草决明、冬瓜子、僵蚕、蛇蜕、神曲、麦芽、山楂、莱菔子、酸枣仁、薏苡仁、白术、枳壳、谷芽、芡实、半夏曲等。
(2)直接写药物的正名或炒制(炙)时,即付蜜制(炙)的品种
黄芪、马兜铃、桑皮、枇杷叶、瓜蒌子、槐角、罂粟壳、百合、紫菀、款冬花等。
(3)直接写药物的正名或炒制时,即付盐制的品种
橘核、蒺藜、车前子、小茴香、补骨脂、胡芦巴、益智仁、巴戟天、杜仲等。
(4)直接写药物的正名或炒制时,即付醋制的品种
香附、鸡内金、乳香、没药、五灵脂、延胡索、五味子、大戟、甘遂、芫花、商陆、莪术等。
(5)直接写药物正名或炒制时,即付滑石粉炒制品种
狗肾、牛鞭、鹿筋、鹿鞭、象皮、刺猬皮、水蛭等。
(6)直接写药物正名或炒制时,即付炒炭的品种
艾叶、地榆、炮姜、侧柏叶、蒲黄、蔓荆子、杜仲、血余、棕榈等。
(7)直接写药物的正名或煅时,即付煅制的品种
龙骨、龙齿、牡蛎、磁石、赭石、海浮石、禹余粮、炉甘石、瓦楞子、花蕊石、自然铜、寒水石等。
(8)直接写药物的正名或炒制时,即付砂烫、蛤粉烫的品种
龟板、鳖甲、穿山甲、阿胶、狗脊、骨碎补等。
(9)直接写药物的正名或制(炙)时,即付姜汁制的品种
竹茹、厚朴、草果等。
(10)直接写药物的正名或制(炙)时,即付酒制的品种
熟地黄、山茱萸、肉苁蓉、黄精、女贞子等。
(11)直接写药物正名,即付炒黄的品种
麦芽、谷芽、山楂、牵牛子、紫苏子、莱菔子、王不留行、苍耳子、牛蒡子、白芥子、酸枣仁、草决明、扁豆、葶苈子、火麻仁、蔓荆子等。
(12)直接写药物正名,即付漂去咸味的品种
昆布、海藻、海螵蛸等。
(13)直接写药物正名或制(炙)时,即付煨制及米泔、药汁制等。
(二)处方药品的合写与应付
医师处方时,将疗效基本相似,或起协同作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合成一个药名书写,称为“合写”,也称“并开”,调剂时,则应分别支付。
(三)中药的处方用名与应付规格
中药药名的写法,应以药典的正名为准。中药处方中的药名书写,除了用正名外,常常还有一些用别名的(也称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