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书写处方应有一定的结构,完整的处方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前记
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
是处方的重要部分,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中药饮片处方应分列饮片名称、数量、煎煮方法和用法用量。
3.后记
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目前医疗机构的医师都采用以上的规定书写处方,并将病人的主诉、症状、脉象及医师诊断、处理方法等写在病史卡上,以便查考和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