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201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各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 代领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加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领取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遗失准考证的人员请于3月12日至3月20日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领取。
逾期未领资格证书人员,请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领取。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