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接上级部门通知,为做好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对象:学校2008级护理、助产专业参加了2011年度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并上交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同学。
二、通知内容:请通知对象于2012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工本费5元至赣州卫生学校学生工作处(教学楼A 区302教室)领取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别人代领的,务必带好代领人的身份证以及被代领者的身份证。
学工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0 下午2:10—4:10
咨询电话:0797—8361929
学生工作处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