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温物体、化学物质、电能等致伤因素所造成的组织损伤,均属于烧伤范畴。根据造成烧伤的原因,临床上常见的有火焰烧伤、液体烫伤、化学性烧伤、接触性烧伤、电烧伤、放射性烧伤。不同种类的烧伤在临床上会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火焰烧伤 生活中常见的火焰烧伤多数是由于煤气、汽油及酒精等的意外燃烧所致。部分可因吸烟、使用易燃液体不当、交通事故、衣物被炉子等加热器点燃所造成。
衣物或者被褥着火的病人烧伤情况通常较重。由于煤气、汽油及其他易燃液体爆炸时造成的瞬间火焰烧伤,衣物能对皮肤起到保护作用,烧伤部位多是颜面、颈部及双手等暴露部位。
严重烧伤往往需要手术植皮治疗,同时还可能合并轻重不一的呼吸道烧伤。症状通常为烧伤部位疼痛,早期疼痛较为剧烈,多数描述为火辣辣的灼痛。依据烧伤程度的不同,创面可表现为红肿、大小不一的水疱,可有表皮的脱失,基底潮红,红白相间,瓷白,或者呈皮革样变化,甚至可以呈黑色碳化。可有衣物燃烧痕迹。
头面部烧伤通常伴有头发、眉毛、鼻毛及胡须等处烧焦,口鼻或痰中可带有黑色碳末,如同时伴有声嘶、咽痛、憋气、呼吸困难等情况,应考虑有呼吸道烧伤,应给予重视。
液体烫伤 烫伤是指皮肤与高温液体(常见的有水、食物油)接触造成的损伤。烧伤部位依据受伤时的情况不尽相同,多数位于颜面及四肢等暴露部位,受伤后创面疼痛为最常见症状,创面红肿,伴有大小不等水疱,基底根据创面深度可表现为潮红或红白相间,部分可有表皮的脱失,由于液体具有流动性,加上患者的自我保护,高温液体与皮肤接触时间常较短,故Ⅲ度创面相对少见。
如小儿坠入开水锅、癫痫病人发病时被烫伤,则可造成较严重的烫伤;部分老年人或者糖尿病患者可因下肢感觉功能迟钝,在洗脚时因意外情况造成严重烫伤。
化学性烧伤 皮肤直接接触腐蚀性化学品所导致的烧伤,例如氢氧化钠、硫酸、冰醋酸等。这些化学品一般是强酸或者强碱。临床表现与火焰烧伤较为接近,应重视病史的详细询问,尤其是对化学物质的性质及酸碱性的了解。
碱性物质造成的烧伤由于变性蛋白化合物易于溶解,可进一步作用于正常的组织,致使烧伤程度加深;同时它还能皂化脂肪,产生的热量可使深层组织继续坏死,因此碱烧伤往往比酸烧伤严重。
氢氟酸造成的烧伤较为严重,应给予足够重视,皮肤与氢氟酸接触后,氟离子不断解离而渗透到深层组织,造成皮肤、皮下组织乃至深部肌肉坏死。甚至可以渗透到骨骼,所引起的疼痛尤为剧烈,可经皮肤吸收而引起严重全身中毒,估计摄入 1.5g 氢氟酸可致立即死亡,所以应及时给予处理或转诊。
接触性烧伤 接触性烧伤是由于直接接触热的铁、塑料、玻璃等灼热固体所造成。烧伤范围较局限,但是深度较深。生产事故中的此类烧伤严重,可同时合并挤压伤,称之为热压伤,多见于四肢,以手部尤为多见。通常伴有深部肌肉肌腱的损伤,往往需要行手术植皮或皮瓣修复,甚至需要后期行肌腱松解移植等治疗。
部分病人由于煤气中毒或疾病发作致意识丧失,接触炉子等炽热固体所致,这些烧伤因接触时间较长,深度往往较深。如病人晕倒后背靠炉壁,被人发现后,所穿多件棉衣均完好无损,后背则呈大面积黑色焦痂。
电烧伤 电烧伤包括电弧烧伤和电击伤。电弧可以产生5000℃以上的瞬间高温,常导致局部皮肤碳化,呈现类似于皮革状的表现,深部皮肤常常呈瓷白色,痛触觉迟钝,此点应与Ⅲ度烧伤创面相鉴别,部分电弧烧伤经过3~5天的保守治疗,深部皮肤可以变为潮红色,可按Ⅱ度创面治疗。
电击伤是由于接触带电物体,有电流通过人体所引起,往往具有入口和出口≥2处伤口,部分病人因电流入口部位的明显症状而容易在早期忽视出口处的损伤。因电流从体内经过,其电能及产生的热能常导致体内组织大范围受损,特别是神经和血管的损害。
深部损伤范围常明显大于体表可见创面范围,呈口小底大的坛子状,容易忽视深部血管神经的损伤,从而影响对伤情程度的判断。
严重的电击伤可导致呼吸心跳停止。另外应重视对电击伤患者行全面检查,严重电击伤通常有大量肌肉组织坏死,可释放出较多肌红蛋白等毒性物质,可表现为深茶色或酱油色尿液,此时应注意对肾脏功能的保护。
放射性烧伤 放射性烧伤主要是指皮肤的急性放射性损伤,引起皮肤放射性损伤的射线有α、β、γ和X射线。
目前此类烧伤多见于肿瘤病人进行放射性治疗时,常由于超剂量照射所致,根据烧伤深度不同,临床可表现为红肿、红斑、水疱、痂皮和焦痂。慢性放射性损伤可表现为皮肤溃烂和慢性溃疡。临床上应注意对病史的详细询问,同时结合具体临床表现进行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