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地区职称办《关于公布2011年度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阿地职称办【2012】5号)文件要求,现将考试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做好本单位2011年考试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办证材料的收集、初审、统计、造表、及时报送工作,各单位指定专职人员统一报送,拒绝接审个人报送的材料。
二、办理证书时,需准备如下材料:
1、《申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花名册》1份及电子版;
2、《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3、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报名所用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由于护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时间与办理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时间有冲突,望办理护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仔细斟酌是否参加此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毕后统一用A4纸打印,将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办证用照片贴《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上,其它复印件单独定在一起。所需表格可在“沙雅县卫生局”qq群共享下载样表,所需各类材料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合格人员办证材料报卫生局医政科。
卫生局医政科联系人:朱建翔 联系电话:8334381
附件1:《申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花名册》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
沙雅县卫生局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办理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通知
抄送:地区卫生局、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考核办、组织部、人事局。 存档(二)
沙雅县卫生局制 2012年2月14日印发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登 记 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
出生地点 |
|
政治面貌 |
|
||||
最高学历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从事何种工作 |
|
||||||
职 别 |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
聘任时间 |
|
||||
报考专业 |
|
考试地点 |
|
||||||
工作单位 |
|
||||||||
授予资 格名称 |
|
授予时间 |
|
资格证 书号码 |
|
||||
考试成绩 |
合 格 |
||||||||
审 批 意 见
|
年 月 日 (章) |
发 证 机 关 |
年 月 日 (章) |
||||||
备 注 |
|
||||||||
注:1.本表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国家授予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登记存档使用。
2.发证机关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办公室。审批机关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
3.资格授予时间以考试时间为准。
4. 本表及表中所填内容均需打印,由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