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临终病人的护理
一、概述
(一)死亡的概念
1.死亡是指个体生命活动的永久终止。呼吸停止、心跳停止是传统判断死亡的标准。
2.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传统判断死亡的标准受到了冲击,对心肺功能停止的病人,还可以依靠药物或机器来支持,通过脏器移植技术来替换。现代医学表明:当人的心跳停止时,大脑、肾脏、肝脏并没有死亡,只要大脑功能保持完整性,生命活动就有可能再恢复。因此,目前医学界逐步开始主张将脑死亡作为判断死亡的标准,认为脑死亡后,生命活动将无法逆转。
3.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1)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2)自发呼吸停止。
(3)脑干反射消失。
(4)脑电波平直。
(二)死亡过程的分期
死亡不是生命的骤然结束,是一个逐渐进展的过程,一般分为三期:
1.濒死期又称临终状态,是生命活动的最后阶段。此期由于疾病末期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人体主要器官生理功能趋于衰竭,脑干以上的神经中枢功能处于抑制或丧失状态,死亡即将发生。此期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及抢救,生命仍可复苏。
2.临床死亡期 又称躯体死亡期或个体死亡期,此期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过程由大脑皮质扩散至皮质下部位,延髓也处于深度抑制状态。临床表现为心跳、呼吸停止,各种反射消失,瞳孔散大,但各种组织细胞仍有短暂而微弱的代谢活动。此期持续时间一般为5~6分钟,若时间过长,则大脑将发生不可逆的变化。此期若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病人生命仍有复苏的可能。
3.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死亡期是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此期整个中枢神经系统和机体各器官的新陈代谢相继终止,出现不可逆变化。此期整个机体已不可能复活。而且,随着此期的进展,会相继出现一些尸体现象,如尸冷、尸斑、尸僵、尸体腐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