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区关于2011年度鼓楼区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通知
一、注册对象
2011年5月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首次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原件);
8、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三、其它
1、所收集的1、2、3、4、5、6、7、9材料请安顺序装订,(4、5、8原件请单独装订)。
2、以上材料(有《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将信息录入后)送至鼓楼区卫生局(山西路124号)606室,电话83230071。
3、时间:2011年11月15日前。
鼓楼区卫生局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