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
姜卫许可〔2011〕5号
姜 堰 市 卫 生 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泰州市卫生局布置,我市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定于2011年1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人员
2011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合格者。
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2.毕业证书原件;
3.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4.身份证(验原件,交正反两面复印件);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6.专业学习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7. 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出具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8.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申请审核表、体检表各贴1张,1张备用);
以上材料按顺序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补充材料附后。
三、送审时间
11月28日(镇卫生院、医院);
11月29日(社会医疗机构);
11月30日(市直医疗机构);
12月1日(补送材料)。
三、送审地点
局行政许可科。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履行审核责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准入管理。集中审核注册期间可一并办理换发新证或变更注册手续。联系电话:88086090。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