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卫发〔2011〕161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泰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精神,我市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定于11月21-24日进行。需补办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册的,可一并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2011年5月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包括往年考试成绩合格未注册者)。
二、申请执业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5.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本市二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申请人所学专业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复印件;
8. 毕业证书原件;
9.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其中审核表、体检表各用一张,一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备用)。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或粘贴,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外省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招生计划及在校期间的花名册,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三、材料收取
11月21日:五院、戴窑、大邹、合塔、舍陈、徐扬、永丰、林潭、大营、新垛、老圩、安丰、中圩、下圩、海河、钓鱼。
11月22日:沙沟、沈伦、大垛、昭阳镇、周奋、缸顾、中堡、李健、舜生、荡朱、红星、海南、城东、西鲍、临城、刘陆。
11月23日:周庄、戴南、北郊、竹泓、荻垛、陶庄、昌荣、茅山、林湖、垛田、边城、陈堡、唐刘、张郭。
11月24日:市直医疗单位。
各单位要做好护士执业资格的初审工作,填报《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并按时报送护士注册的相关材料。安装《护士执业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须在材料收取日期前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的信息录入、审核工作。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