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卫生局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区直医疗单位:
根据市局的布置要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已开始,现将今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首次注册
1、对象:通过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的护士。
2、审核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3、全日制学历者----大专及以上学历,均须提供网上学历证,并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是原件下载;成人学历者----大专及以上学历,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者,可以准予上报材料;中专学历,2004年12月31日前入学者,可以准予上报材料。(参照依据为卫医政函[2010]72号文件和苏卫科教[2005]47号文件)。2008年5月12日前入学的两年制者,可以准予上报材料(参照依据为卫医政函[2010]72号文件)。
4、材料的摆放顺序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分数条原件(毕业证书在上,分数条在下)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复印件
④分数条复印件
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⑥临床实习证明(8个月以上)
⑦体检证明
⑧聘用材料
⑨其他材料
二、换发新证
1、对象: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施行前,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护理专业技术的、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
2、材料摆放的顺序
①《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件)
③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无《护士执业证》的提交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⑤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注册有效期至2013年的护士不需提交)
三、新证变更
1、除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交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副本复印件。
2、材料的摆放顺序:
①新版护士证书原件
②《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遗失补办
1、《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2、材料的摆放顺序
①护士执业许可遗失补办申请书
②报刊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证书号码,并声明作废
③单位证明原件
④身份证原件
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⑥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五、上交材料时间及单位
1、11月13日上午楚州医院、皮防院;下午中医院、保健院、新安医院
2、11月14日渠南片卫生院
3、11月15日渠北片卫生院
4、11月16日运西片卫生院
六、注意点
1、所有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用黑色或蓝黑水笔填写,并装订成册。
2、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同时上交电子版,照片正面必须剪去白边,反面须用圆珠笔写上个人信息。
3、申请表格上不要填写日期。
4、请各单位集体送材料,医政科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送的各类材料。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