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关于开展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
苏卫医便〔2014〕62号
各市卫生局医政处,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医政科,省管有关医院:
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定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
1、发证注册对象为2014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提交材料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对象:《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满5年护士。
2、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延续注册的程序性审批工作。
三、日程安排
集中审核、注册工作从2014年12月8日开始,届时我处将委派工作人员分两组至各市统一办理首次执业注册、延续注册及变更注册等手续(各市办理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请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务必于2014年12月5日前完成注册相关准备工作。
四、换证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版《护士执业证书》将于11月初下发各省,届时请各市卫生局前往我委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3年首次注册的护士可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
其他持有旧版《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暂不换发新版证书。
联系人:赵莉萍、顾海平、李薇,联系电话:025-83620876,83620691。
附件下载:1、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2、各市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