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
辖区内各医疗机构:
根据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要求,现对2012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办理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
办理护士首次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8.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注:以上涉及到的表格见附件。
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
集中受理地点:浦口区卫生局医政科203室(浦口区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
联系人:徐伟 联系电话:025-58882102
特此通告!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