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院饮食
一、基本饮食
基本饮食是对营养素种类、摄入量不做限定性调整的一种饮食。
(一)普通饮食
1.适用范围 消化功能正常,体温基本正常,病情较轻或疾病恢复期,不需限制饮食的病人。
2.饮食原则 营养平衡,美味可口,易消化,无刺激性的食物。应限制油炸、胀气食物。
3.热能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9.5~11MJ/d,每日3餐,蛋白质70~90g/d,每日3餐。
(二)软质饮食
1.适用范围 消化功能较差,低热,咀嚼不便,老人、幼儿及术后恢复期病人。
2.饮食原则 营养平衡,食物软、碎、烂,易消化、无刺激性、少油炸、少油腻、少粗纤维的食物。如:软饭、面条、切碎煮烂的肉和菜等。
3.热能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8.5~9.5MJ/d,蛋白质70g/d,每日3~4餐。
(三)半流质饮食
1.适用范围 消化功能不良,发热,口腔疾患,咀嚼不便及术后病人。
2.饮食原则 营养平衡,质细软,易消化、易咀嚼、易吞咽,纤维少,少食多餐。如:粥、鸡蛋羹、面条、肉末、菜末、豆腐等。
3.热能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6.5~8.5MJ/d,蛋白质50~70g/d,每日5~6餐。
(四)流质饮食
1.适用范围 病情危重,高热,口腔疾患,吞咽困难,大手术后及急性消化道疾患病人。
2.饮食原则 食物呈流体,易消化、易吞咽,无刺激性。如:乳类、豆浆、稀藕粉、米汤、肉汁、菜汁、果汁等。流质饮食所含的热量和营养素不足,故只能短期应用。
3.热能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3.5~5.0MJ/d,蛋白质40~50g/d,每日6~7餐,即:1次/2~3h、200~300ml/次。
二、治疗饮食
治疗饮食是指在基本饮食基础上,根据病情需要,适当调整总热能和某些营养素,以达到治疗和辅助治疗目的的一种饮食。
(一)高热量饮食
1.适用范围 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高热、大面积烧伤、肝炎、结核病等热能消耗较高的病人及产妇等。
2.饮食原则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12.5 MJ/d。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加餐两次,可进食牛奶、豆浆、鸡蛋、藕粉、蛋糕及甜食等;如半流质或流质饮食者,可加奶油、巧克力等。
(二)高蛋白饮食
1.适用范围 用于长期消耗性疾病如结核、恶性肿瘤、严重贫血及烧伤、营养不良、肾病综合征、低蛋白血症等病人及孕妇、乳母等。
2.饮食原则及用法 总热能供给为10.5~12.5MJ/d;蛋白质供给量为1.5~2g/kg·d,但每日总量不超过120g。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增加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如:肉、鱼、蛋、乳、豆类等。
(三)低蛋白饮食
1.适用范围 用于限制蛋白质摄入的病人,如:急性肾炎、尿毒症、肝性脑病等。
2.饮食原则及用法 应多补充蔬菜和含糖高的食物,以维持正常热能供给,成人蛋白质供给量为40g/d,根据病情酌情减至20~30g/d。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应摄入动物蛋白,忌用豆制品;肝性脑病病人应摄入植物蛋白为主。
(四)低脂肪饮食
1.适用范围 用于高脂血症,肝、胆、胰疾患,动脉硬化、高血压、冠心病,肥胖症及腹泻等病人。
2.饮食原则及用法 脂肪摄入量<50g/d,肝、胆、胰疾患病人<40g/d,尤其要限制动物脂肪的摄入。食物宜清淡、少油腻。禁食肥肉、蛋黄、脑。高脂血症及动脉硬化病人,不必限制除椰子油以外的植物油。
(五)低胆固醇饮食
1.适用范围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动脉硬化、高血压、冠心病等病人。
2.饮食原则及用法 胆固醇摄入量<300mg/d。禁用或少用胆固醇含量高的食物,如:蛋黄、鱼子、动物内脏和脑、肥肉、动物油等。
(六)低盐饮食
1.适用范围 用于心脏病、急慢性肾炎、肝硬化有腹水、先兆子痫、高血压及水钠潴留等病人。
2.饮食原则及用法 成人进食盐量<2g/d,其中含钠O.8g或酱油10ml/d,但不包括食物内自然含的氯化钠。禁食腌制品,如:咸菜、咸肉、咸蛋、皮蛋、火腿、香肠及虾皮等。
(七)无盐低钠饮食
1.适用范围 同低盐饮食,但水肿较重病人。
2.饮食原则及用法 ①无盐饮食:除食物中自然存在的钠盐以外,烹调时不放食盐;②低钠饮食:除无盐外,还需要控制摄入食物中自然存在的含钠量,即<O.5g/d。对进食无盐低钠饮食者,要禁用腌制品,还应禁用含钠多的食物和药物,如:油条、挂面、汽水等含碱食品及含碳酸氢钠等药物。烹调时可用糖、醋、无盐酱油、少钠酱油等做调味品及调色品。
习题:
不属于治疗膳食的是:
A.忌碘膳食
B.低盐膳食
C.低蛋白质膳食
D.无盐膳食
E.低脂膳食
『正确答案』A